2007年8月6日星期一

轉移視線

皇后碼頭以相對和平的清場行動告終,三名示威者事後卻遭警方拘捕,分別控以涉嫌襲警及浪費警力。

在保衛皇后碼頭出過力的朋友跟我談及此事,大家都覺得「浪費警力」這個罪名很搞笑。什麼叫浪費警力?七一遊行算不算浪費警力?那麼,曾蔭權參選期間出巡,搞到G4跌槍,或者國家主席胡錦濤來港做show,盡收香港天下兵力,累得其他地方嚴重缺乏警力,這些又算不算浪費警力?

我說:「可能是有人想轉移視線。」朋友說:「對,公屋租金那次都是這樣。」他講的,是最近警方以《公安條例》控告早前那班到孫公寓所外請願的人士。

要轉移什麼視線?就是轉移市民對皇后事件背後意義的視線,亦即皇后保衛者所提出的文化保育、以及爭取市民在規劃發言權的運動,政府意圖將市民和皇后保衛者的注意力,由皇后碼頭轉移到警方執法和檢控的問題上。

留在政治圈多年,我愈來愈發覺,一定要戴上陰謀論的眼鏡去看特區政府的一言一行,這樣才可以看得更真,更清楚。既然特區政府每做一件事都會做政治盤算(尤其是政府早將皇后碼頭定性為政治事件),那麼以政治陰謀論去拆解政府所作的每一個決定,會得到更真實的圖像。

由警方做醜人,政府不是第一次耍這招,而且這招的另一好處,就是通過警方,去對這種較新興的社運模式,作出強而有力的威嚇,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這班人的武器(他們的「武器」就是通過相當較激烈的行動去吸引市民注意力),這有點像新加坡動輒以謗誹罪去打擊異見份子,起到寒蟬效應。

2 則留言:

Julian 說...

確是轉移視線的政治騷,亦確實不止於轉移視線的政治騷。如你在末段所言,這是恫喝人心的白色恐怖。選擇性執法是越來越強硬了,就像公屋廢法加租一役,613那天請願人士在立法會剛舉banner,馬上被拘禁然後抓往海傍警署起訴,效率之高顯見當局早有準備。尤有甚者,過往在立法會示威不過是被逐出場,會交給警方拘捕就算不是回歸十年首次,也是近年僅見的異例,但傳媒卻並未多作報導。在此事上,政府恫喝的動機比做騷的動機強烈,於是曝光率也就不必提高了。

其實警察作為政治走狗的角色並不新鮮,不獨天星皇后便衣處處監視,民間團體的電話亦慣遭監聽。話說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的孔令瑜幾年前處理居港權事宜之際,某次電話對話裡跟一個居權家長商量某天搞行動,但通話過後因無人跟進不了了之,人人都忘了這回事,搞笑的是之後警察打電話問她當日是不是有遊行。這種團體內部也沒有人記得的消息竟然為警方所知,若說沒有竊聽未免匪夷所思。你們行家的通訊,看來亦未必安全矣。

C-man 說...

我得承認,很多重要的事情,尤其是建制力量對民間團體或請願人士的打壓,在主流媒體中未能得到廣泛報道。

政府最厲害的地方,是不用赤裸裸地打壓,而是通過一系列公訴程序,增加請願人士的示威成本。這也是《公安條例》一個很明顯的目的。

期望你以身處前線的角度,多披露內裡的不公義事情,即使我未必能以主流媒體幫你們說項,我相信通過非主流媒體,效果一定會更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