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6月11日星期五

我決定

我決定,只會為愛我的人而傷心。

2010年6月6日星期日

那晚,我見證了歷史

可以講的有太多,但不用多講。

2010年6月4日,超過15萬人在維園點起燭光、舉起手機螢幕燈光,照常天空。這一晚,再次證明香港是中國的良心,無數港人為無法出聲的中國同胞發聲,為的不只是平反六四,也是為了中國人民將來的幸福,盡一分綿力。

然後,中文大學崇基運動場外空地,超過2000人,中大師生、校友、市民,一同和平見證新民主女神像和屠殺浮雕轟立中大。這一夜,我見證了歷史,從此中大學生多了一重身份認同,那是自由、人權的鬥士。

有人質疑學生不理校方反對,強行將神像放入中大,是民主大晒,不守規矩。說這些話的人不明白,強行搬神像的意義。學生所做的,象徵著他們支持自由、人權這個當代社會的普世價值,反對的,是中大校方不合理的決定。縱使這個決定,校方有權作出,但有權不代表合理,尤其是在黑白分明、大是大非的事件上,任何支持校方決定的人,都是等同對中共獨裁殘虐百姓的行為助紂為虐。校方的政治中立,可以應用在處理政黨宣傳、處理選舉宣傳等問題上,但不應用在處理當代人民核心價值的問題上。

幼稚園、小學生以至中學生,我們學習的是依循規矩,但上了大學後,單是依循規矩,並不足以作為一個人,那只是一頭狗。大學生,正是要學習分辨何謂合理的規矩,何謂不合理、只作為特權階級為保自己利益而打壓百姓的規矩。對於後者,任何一個大學生,都有道德責任去加以破除,哪怕是公民抗命!只要有這個自覺,才不枉大學生的身份,不枉先賢創立大學的初衷。